据环球邮报报道,联邦政府数据显示,在过去11年中,加拿大移民部(IRCC)已为超过17,500名外国人赦免了其犯罪记录,解除其入境加拿大的障碍。这一信息的披露引发了公众对所涉罪行类型透明度的担忧。
一般来说,若外国人在其本国被判犯有在加拿大亦属犯罪的行为,则被视为无资格入境加拿大。但如果犯罪行为或刑期结束已满五年,移民部有权给予豁免。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的11年内,有超过17,500名在境外有犯罪记录的人被移民部认定为“已康复”(rehabilitated),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申请进入加拿大,包括工作签证、留学签证、永久居民或访客身份等。
然而,移民部并未公布被赦免的罪行类型。该机构表示,涉及最严重罪行的个案将由移民部长亲自处理。
仅在去年(2024年),移民部就为1,390人赦免了刑事定罪,另有105个申请被拒。而在2023年,获“康复”认定的人数为1,505人,被拒者为70人。
保守党移民事务评论员米歇尔·兰佩尔·加纳(Michelle Rempel Garner)表示,如果公众要对移民系统的审查程序有信心,就必须提高赦免类型和个案情况的透明度。
“关于加拿大对多类入境人士的审查是否充分,一直存在质疑,”她说,并表示可能在国会秋季复会后,在下议院移民委员会上提出此事。
根据移民部的规定,申请赦免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其未来不太可能再次犯罪。
移民部指出,其评估标准包括:罪行的数量、情节与严重性,以及申请人在犯罪后的行为表现。
该机构还会考虑申请人在社区中获得的支持及其当前生活状况。
移民部发言人南希·卡龙(Nancy Caron)表示:“对于较轻微的罪行,是否批准康复申请通常由具有相应授权的移民部官员决定;而对于较严重罪行的决定则由移民部长本人作出。”
温哥华移民律师理查德·柯兰(Richard Kurland)表示,出于保护加拿大公众和确保透明度的考虑,移民部应公开所赦免罪行的类型。
他指出,在一些情况下——特别是在威权国家中因政治罪名被定罪的申请人——赦免是合理的。有些罪行属于轻微行为,发生于数十年前,且当事人此后从未再犯。
但他强调,那些因“人身罪行”被定罪者,例如性犯罪或家庭暴力,应该接受更严格的审查。
“如果这类人进入加拿大后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被遣返,可能会对公众构成风险,”他警告道。
他还指出,这一问题尤为重要,因为有犯罪记录、面临被美国遣返的人可能会转而申请前往加拿大。
美国前总统川普政府一直致力于将有犯罪记录的移民遣返。上周,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允许国土安全部将非法移民遣送至同意接收他们的第三国(如萨尔瓦多)。
移民部的南希·卡龙补充道:“获准解除刑事不准入境限制只是决定一个人是否可以入境或留在加拿大的其中一步。一旦获批康复,申请人还需符合临时居民或永久居民的其他入境条件。”
来源链接:
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politics/article-immigration-ircc-criminal-convictions-ott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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