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发现,一家建筑公司在温尼伯警察总部项目上获得了4200万美元的超额索赔

发布时间:2026-10-21   来源:58温尼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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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尼伯警察局总部的最终报告以“管理不善、行为不当和虚假陈述”开头。

周一,经过数月的调查,调查专员加思·斯莫朗发布了关于 WPS 总部大型公共资助建设项目的最终报告,其中包括 25 项建议和发生的不当行为。

斯莫朗在最终报告中写道,他确信今年早些时候开始的调查中提出的证据表明,里海建筑公司收到了约 4200 万美元的超额索赔,另有 130 万美元支付给了咨询公司的一名员工作为项目费用,但被挪作他用。 

此次调查正在审查温尼伯市为温尼伯警察局建造总部大楼的情况,该项目在 2016 年竣工时超支超过 7000 万美元。 

斯莫朗表示,如果市政府没有被多收费,该项目的最终成本将远远低于市议会在 2011 年批准的总成本。 

购买和翻新加拿大邮政大楼一事曾引起加拿大皇家骑警的欺诈调查,但最终没有提出任何指控。 

Smorang 还强调,温尼伯市市长 Sam Katz 和 Phil Sheegl 在该项目期间违反了温尼伯市议会行为准则。

他指出,该守则规定“议员必须避免明知故犯地将自己置于可能导致个人利益与职务职责之间发生冲突的境地”,并且“议员必须披露任何可能引起合理利益冲突担忧的商业活动或利益”。

报告指出,2011年7月20日,市议会将总部大楼项目的预算增加到1.93567亿美元,并授权希格尔负责授予项目合同。据报道,卡茨作证称,他当时认为合同将授予卡斯皮安公司。

据报道,7月22日,希格尔、卡茨和阿米克·巴巴哈尼安斯进行了一笔金融交易,阿米克据称通过其公司Mountain Construction向希格尔汇款20万美元。八天后,希格尔据称向卡茨汇款10万美元。一年后,卡茨据称收到阿米克汇来的12.72万美元,一周后,他将其中一半汇给了希格尔。

据称,这笔钱与购买 Katz 和 Sheegl 在亚利桑那州巴克艾拥有的投资性房产 Tartesso 的权益有关。

这些交易后来受到曼尼托巴省女王法院和曼尼托巴省上诉法院的裁决,最终判决认定希格尔接受了民事贿赂,并被迫支付 100 万美元。

斯莫朗指出,卡茨在2011年投票支持了两项动议,据报道这两项动议直接使Armik和Caspian受益,随后他在十天后收到了10万美元。之后,他又在2013年投票支持了另一项增加预算的动议,这笔资金再次直接流向了Caspian。

“你知道,当时显然发生了很多事。对我来说,这只是件小事,我认为不会对任何事情产生影响。同样地,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披露)……”卡茨在报告中的一份声明中说道。“但事实是,就我仅有的一票而言,这不会影响我做出的任何决定……”

与此同时,希格尔表示:“在2010年达成交易之初,我根本没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在亚利桑那州和他做生意,以及他建造警察局。现在回想起来,我意识到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我应该承认这一点,并向市政府披露,但我没有,因为我根本没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甚至都没考虑过它们。所以,我承认我应该披露,但我没有。”

据报道,希格尔还于2013年6月与阿米克进行了第二笔交易。当时,希格尔委托阿米克在其家中安装露台,阿米克或其公司Caspian当时全额支付了露台费用8534.41美元。四年后,此事被媒体曝光,希格尔才将款项退还给阿米克。

曼尼托巴省检察署(MPS)周一就潜在的刑事指控发表声明。

伦敦警察厅表示,经过皇家骑警的调查,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发布声明,解释说“根据当时可采纳的证据以及影响任何潜在起诉的法律问题,无法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刑事指控成立”。

声明还指出,2022 年 4 月,这位前首席行政官因受贿被认定负有民事责任,并被迫支付赔偿金;同时指出,民事诉讼的裁决不需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也不能决定刑事指控是否可行。

随后进行了审查,2025 年 2 月的审查结果认定,检方无法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获得刑事定罪。 

“通过公开调查,发现了更多信息和证据。因此,伦敦警察厅于2026年7月启动了进一步审查,以确定是否有新的证据可以采纳,从而影响此前对本案潜在刑事指控的评估,”伦敦警察厅的声明中写道。

“我们现在已经掌握了调查中提交的材料。斯莫朗专员的警告值得重申,即公开调查的目的与刑事审判截然不同,刑事审判遵循更严格的证据法律规则,必须尊重宪章权利,并且需要更高的举证责任。”

周一下午,市长斯科特·吉林厄姆就调查结果发表声明,指出温尼伯市已经采取措施,改善大型公共资金资助的资本项目的管理、监督和交付。

“我要感谢斯莫朗专员和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市长斯科特·吉林厄姆说道。“这份报告中调查的事件发生在15到18年前,自那时以来,市政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审计和改进重大项目的管理方式,并努力保护纳税人的钱。我很高兴专员认可了这些进展,我相信他的报告肯定了我们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同时也指出了我们未来可以改进的地方。”

吉林厄姆接着补充说,自 2014 年以来,已经进行了一些程序上的改变,以加强监督、提高问责制并识别利益冲突,从而防止将来发生这种程度的欺诈行为。

温尼伯市首席行政官约瑟夫·邓福德表示:“维护开放、协作且得到充分支持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我的首要任务,也是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建议。确保公共服务部门的高级成员能够坦诚地提出问题并向当权者直言不讳,是每个项目良好治理的基础。”

提出的建议

  1. 对于大型建设项目,市政府应改进其招标流程(RFP):
    • 以律师为主要起草人撰写招标书文件;
    • 聘请外部公平性监督员对 RFP 流程进行监督并提供独立建议;
    • 如果招标文件中的核心条款发生重大变化,例如预算、范围或交付模式等方面的变化,则需要重新招标该项目;
    • 在合资伙伴退出的罕见情况下,进行最佳实践和商业案例审查,以确定后续步骤;
    • 使用资格预审申请(RFQ)或类似流程,以确保只有具备必要经验、人员、财务资源和业绩记录的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格。
  2. 对于大型建设项目,应指派温尼伯市法律服务部门的律师作为项目治理和监督委员会的资源,提供持续的法律监督和建议。
  3. 这座城市应该:
    • 大型建设项目采用加拿大建筑文件委员会(CCDC)标准格式合同;
    • 与业界合作制定补充条款,以满足特定城市的要求;
    • 确保合同上的日期能够准确说明合同生效日期(即所有实质性条款均已达成一致)和实际签署日期。
  4. 在制定大型建设项目预算时,市议会应收到以下估算:
    • 成功交付项目所需的内部人力、技术和其他资源;
    • 需要引入的外部资源的类型和成本。
  5. 市政府在规划大型建设项目时,应开展市场调研和早期行业接洽,以便:
    • 从行业专业人士那里获得对项目的反馈,了解市场兴趣,并评估市场容量;
    • 提前告知行业潜在项目,以便其能够分配和管理资源。
  6. 该市应完善其对重大项目的定义,并采用与本报告中使用的定义一致的大型建设项目类别,即预算在 1 亿美元至 4.99 亿美元之间的项目。
    • 应将大型建设项目监管的职责分配给执行警察委员会(EPC),以便为高价值建设项目审查建立一个专业机构。
  7. 曼尼托巴省政府应就EPC成员的组成和任命程序与温尼伯市议会、前议员和公众进行磋商,并应考虑对温尼伯市宪章中有关这些事项的修正案是否会改善市政府。
  8. 在所有大型建设项目中,市政府应聘请独立的工程造价师来建立和管理付款认证流程。
    • 付款认证机构应被要求获取所有分包合同的副本,详细列明每份合同的工作范围,以及所有分包发票的副本,以便准确评估已完成的工作,并正确分配成本。
  9. 城市大型建设项目治理结构应包括一名独立的质量保证顾问,其职责包括:
    • 提供对项目绩效的客观评价;
    • 为在监督和治理委员会任职的议员和市政工作人员提供基于角色的培训;
    • 制定一套最佳实践方案,并定期根据经验教训进行更新。
  10. 该市应优先聘请顾问对各部门进行需求分析,并寻找、提出和实施企业级管理信息解决方案。
  11. 曼尼托巴省政府应调查BIM技术,包括从已强制实施BIM的地区获取信息,以考虑是否强制在曼尼托巴省的大型市政建设项目中使用BIM。
    • 温尼伯市政府应在大型建设项目招标中,将 BIM 技术作为优先考虑条件,遴选参与该项目的公司。
  12. 曼尼托巴省政府寻求对《温尼伯市宪章》第76条进行修订,以明确规定:
    • 可能需要在闭门理事会和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披露这些信息可能会损害该市的经济利益;
      • 所要披露的信息属于特权信息;
    • 进入闭门会议的流程;
    • 要求在闭门会议期间分发的任何材料和讨论的任何事项均属保密;
    • 除恢复公开会议的决议外,不得在闭门会议中通过任何决议或章程。
  13. 温尼伯市议会应废除第21/2011号附例(即闭门会议附例),并以一项新的附例取而代之,该附例授权市议会在以下情况下举行闭门会议:
    • 公开讨论中的信息可能会损害该市的经济利益;
    • 所要讨论的信息属于机密信息;
    • 市议会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理由。
  14. 温尼伯市议会与市首席行政官 (CAO) 合作制定了一项协议,以确保工作人员为市议会和委员会会议撰写的包含机密信息的文件保持机密,除非在公开之前对文件进行编辑以删除机密信息。
  15. 曼尼托巴省政府寻求对《市政委员会利益冲突法》进行修订,要求参与市政/市雇员职位招聘委员会的议员、市长或区长,必须披露与该申请人之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商业或其他经济利益。
  16. 温尼伯市议会通过一项政策,要求所有参与遴选小组的议员填写利益冲突声明。
  17. 温尼伯市政府应修订《利益冲突政策》,要求:
    • 四名法定官员以及所有部门负责人应在受聘时以及此后每年填写一份资产和权益书面声明;
    • 市政府雇员授予单一来源合同(目前最高可达 100 万美元),并要求其完成一份书面声明,声明与另一方不存在任何构成政策中定义的利益冲突的关系;
    • 担任建设项目经理的市政员工(目前合同价值为 100 万美元或以上)需提交 RFP(征求建议书),并需以书面形式确认与所有已知的外部相关方(专业人员、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构成政策中定义的利益冲突的关系。
  18. 曼尼托巴省政府寻求对《温尼伯市宪章》进行修订,以:
    • 将廉政专员列为第 96 条规定的法定官员;
    • 该职位任期五年,可续任五年;
    • 赋予廉政专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免于被起诉和免于被迫作证的豁免权;
    • 规定与廉政专员的所有沟通均严格保密,不受《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该法可能还需要对《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进行修订)的约束;
    • 赋予廉政专员根据《证据法》的权力,强制要求提供宣誓证据(这也可能需要对《证据法》进行修订);
    • 增加新条款,赋予温尼伯市议会扩大其根据自身行为准则可采取的现有制裁措施清单的权力。
  19. 温尼伯市扩大了廉政专员的职权范围,将高级公务员,特别是法定官员和部门负责人纳入其中。
  20. 曼尼托巴省政府寻求对《市政委员会利益冲突法》进行修订,以:
    • 授权温尼伯市居民向廉政专员提出申诉,要求调查涉嫌违反该法案的行为,并授权廉政专员在必要时代表公众将案件提交法官;
    • 扩大根据该法案,在发现违规行为发生时,法官可采取的补救措施的范围。
  21. 首席行政官确保高级职员接受培训并受到鼓励,提供公平、全面和真实的建议,并向职员保证管理层将支持他们履行这一职责。
  22. 曼尼托巴省政府寻求对《省际传票法》进行修订,以扩大其适用范围,使其不仅限于法院签发的传票,还包括其他依法有权签发传票或传唤的实体。
  23. 市政委员会继续履行其在裁决市政规划决策方面的现有职责,并且不应赋予其在监督温尼伯市或曼尼托巴省任何其他市政当局开展的大型公共资金建设项目方面的任何额外职责。
  24. 建议曼尼托巴省检察署在发布不起诉决定时,应更加公开透明,始终以尽可能广泛地告知公众为目标,以推进司法公正,同时保护公民的权利。
  25. 曼尼托巴省政府应该:
    • 在最终确定公开调查的财务预算之前,应进行所有合理的调查,了解可能需要哪些外部成本以及这些成本的程度,这些成本应超出聘请一名专员和一支规模和专业知识都足够的调查团队的成本;
    • 在成立公开调查机构时,应做好准备,如有必要,应承认并公开宣布,随着调查过程的展开,初步预算可能需要扩大,以确保调查最终能够履行其预期职能,并为纳税人带来物有所值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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